被家暴「上網交小13歲男友」找安慰!27歲人妻「借打火機」爬床13次-EYENEWS01

當一個人受傷時,想要找尋安慰的管道可以有很多,例如:拓展交友圈、看書籍、藝術創作等等,但如果找錯管道,可能會讓自己更陷入一掘不振的窘境,就像接下來文中這位媽媽。

澳洲一名27歲的女子蘇菲·辛德瑪奇(Sophie Hindmarch),平時是一個3歲孩子的媽,但她在2019在社交軟體Snapchat上認識一位14歲男孩,兩人原本只是聊聊天,但聊一聊關係卻逐步升級,開始會和對方分享色情圖片和影片。

兩人第一次見面就相約在蘇菲的家中見面過夜,蘇菲藉著要進他的房間拿打火機,兩人就在家中發生第一次性行為。後來男孩受不了不忍了,直接向爸爸吐露一切,所有發生的事情才曝了光!

一開始警方辦理案件時,蘇菲否認了所有指控,後來移送法辦。檢察官休·麥基(Hugh McKee)表示小男孩提到,蘇菲和他前後共發生了10-13次的性行為,且在某一次的性行為中,蘇菲還有用手機將兩人性行為的影片錄下,檢察官得知後也將蘇菲的手機拿過來檢查,發現兩人的對話紀錄真的很鹹濕!!

男孩的爸爸也相當擔心,孩子在那麼小的年紀就遇上這樣的事,很害怕他心中從此有疙瘩,對性與愛產生誤解。

蘇菲在法庭上也承認了與未成年發生性行為等9項罪名,但據法官安德魯·杰弗里斯(Andrew Jefferies)表示,蘇菲過去為家暴受害者,她被檢查出心靈受創,結束了被長期家暴的虐待後,內心特別渴望擁有一座避風港尋求安慰,但她卻選擇到了更糟的方式,就是和年僅14歲的小男孩發生性關係。

▲▼法院。(圖/翻攝自Google Map)
▲蘇菲在卡萊爾皇家法院被判刑。(圖/翻攝自Google Map)

蘇菲在9日承認罪刑後,被判處兩年九個月的有期徒刑,並被發了無限期的「性傷害預防令」。

性傷害預防令 Sexual Harm Prevention Order(SHPO)

這是由法院或警察能對涉嫌與兒童有關的性犯罪者提出的條令,規則如下:

1.不能出現在可能有很多孩子的地方,例如:公園、學校操場

2.使用的3C產品若沒安裝監控器就無法上網

3.不能刪除網路瀏覽的歷史記錄

且擁有這條法令受刑人,警察能無遇警直接進入家中察看,以確保受刑人有遵守這些規則。

撰稿後記
其實我很能理解蘇菲過去因為家暴身心靈受到創傷的痛苦,但是要尋求安慰的管道真的很多,因為做錯了這件事情入獄,對自己會更沒有自信、更失望,也會更想貶低自己活著的價值與意義,找尋安慰是要讓狀況變得越來越好,而不是讓情況越來越糟才是啊!

via dailymailmirror